分局給了韓凌幾天時間準備,下周一去刑偵大隊報到,直接進重案中隊。
未來,方舟就是他的上司。
同事們都知道韓凌要走了,為他高興,也心有不舍,以后所里再也見不到那個每天住在宿舍里的青年。
每次請求換班的時候,韓凌從未拒絕過,甚至有時候還不要求補班,他們感激的很。
這是一個不錯的同事,也是很好的朋友,而且人家槍法好、查案還厲害,打著燈籠都難找。
張姐最終服了,再也沒有給韓凌張羅對象,可能也覺得那些女孩配不上了,就此作罷,韓凌的舞臺并不在望樓派出所。
周六下午。
韓凌休班,此刻正躺在宿舍的床上睡大覺,耳邊響起的嘈雜把他吵醒。
他揉了揉惺忪的雙眼,起床來到門口朝外面看去。
兩輛警車停在那里,陶國偉等領導和來人握手,雙方進了派出所。
韓凌看了一眼那兩輛車,正常的白藍色涂裝,上面印有中英文【警察】字樣,無法判斷來自分局還是市局。
醒了也就睡不著了,韓凌洗把臉來到接警大廳。
“誰來了?”韓凌問。
同事抬頭:“誒?你醒了啊?朱組長說等你醒了就叫你,快去會議室吧。
來的人是經偵支隊那邊的,好像是讓配合抓捕。”
韓凌哦了一聲,朝會議室走去。
配合抓捕工作在派出所并不少見,派出所有著核心優勢:人熟、地熟、情況熟。
經偵支隊讓望樓派出所協助抓捕,說明嫌疑人就在望樓派出所的轄區活動,他們的業務范圍遍及全市,肯定不可能每個地方都熟悉。
這就是派出所的作用,提高抓捕成功率,盡可能減少傷亡,最重要的是,不能對周邊居民造成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