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說去,就是想要我老婆帶過來的那三十萬。
她說借,我沒有理由回絕。
我給了我媽。
可直到最近我才知道,那房子寫的是我哥的名字。
甚至我哥都沒出一分錢,首付是我的三十萬,房貸是我媽的退休工資。
我再次質問,我媽只輕飄飄地說:“我就給你哥買房子了,你能拿我怎樣?”
是啊,我能怎么辦?
小時候的一視同仁,不過是我的癡傻。
如今的一切都有跡可循。
我媽啊,最愛我哥,根本就不愛我。
可我媽對我也算不錯,于是我忍了一次又一次。
我老婆懷孕那會,我想我媽來照顧她。
可她卻說:“你嫂子剛生產完,你就讓我過去,你怎么這么自私啊,你老婆不過是懷孕了,有這么矯情嗎?”
明明之前她說的等嫂子出了月子,就來照顧我老婆的。
畢竟嫂子那邊有孩子外婆照顧。
沒想到,倒成我矯情了。
拗不過我媽,最后還是我岳母來照顧我老婆。
后來兒子出生,我岳母身體不行不能照顧孩子,我再次提出讓我媽過來。
她推三阻四,最終說好我每個月給她五千塊,她才肯來。
我媽來了兩個月,拿走了一萬塊,卻一天都沒照顧我老婆。
我每天下班還得給她做飯。
老婆日漸消瘦,我才忍不下去讓我媽回了我哥嫂那邊。
我找了保姆,自此我們的生活恢復了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