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煙霧上升,于大海的聲音在審訊室響起。
砒霜的來源很簡單,就是在鄉(xiāng)鎮(zhèn)集市上買的,來自青昌和邑豐的交界線附近,于大海對那個地方比較熟悉。
五十多歲的人了,于大海是從農村走出來的,小時候就經常趕集,集市上賣什么東西他門清。
砒霜這玩意,早年有,現在有,未來也會有,就算警方加大警力普法宣傳嚴厲禁止,砒霜沒了也會有其他毒藥。
只要想殺人,總會有辦法。
毒藥的發(fā)明原本是為人服務的,但自古以來總帶著殺人屬性,廣為流傳的便是那句話:大郎,該喝藥了。
有罪的不是毒藥。
有罪的是人。
它和刀是一樣的,屬性是工具,就看使用者自己的主觀能動。
買到砒霜后,于大海便直接登門拜訪了戴賓,以讀者的身份。
戴賓當時非常驚訝,他怎么也不會想到居然會有讀者找到了自己的閉關地點,對于大海熱情招待,倒了兩杯水。
兩人就這么聊了起來,聊了很久。
期間,于大海提出想要一本簽名書,戴賓同意離開客廳,回來的時候,他的那杯水已經加入了砒霜。
當毒性發(fā)作,于大海沒有任何停留,拿起簽名書和自己的杯子就走,連頭都沒有回,耳邊只剩下戴賓在身后最后的掙扎。
“你剛才說,戴賓見到你很驚訝,很熱情?”韓凌問。
于大海點頭:“對,突然冒出一個讀者找到他的閉關地點,能不驚訝嗎?”
韓凌陷入思索,有些東西,和他想象中不太一樣。
本以為找到兇手就能得到答案,現在看來并非如此。
“你跟蹤他的時候,他發(fā)現過嗎?”韓凌道。
于大海:“應該沒有。”
韓凌:“你們見面的時候,他提過這件事嗎?”
于大海:“沒有?!?/p>
韓凌回頭,示意兩位隊長先審,自己則是離開了審訊室。
于大海已經認罪,剩下的就是根據他的口供固定證據,比如砒霜的準確來源、簽名書、杯子等,證據鏈要完成閉環(huán)。
回到辦案大廳,韓凌找到戴賓的遺囑,重復看了起來。
在案件結束之前,戴賓的遺囑要留在刑偵大隊,如果嫌疑人和遺囑受益者相關,部分遺囑內容便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