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不夠客觀,或許有些主觀,但主管這次復試的副社長眼前肯定一亮,告訴老丫進入三試。
三試怎么樣?我問。
她想了想說:審稿子,挑毛病,一百多份兒里選出最好的六篇要下午排版次日上報。
那不是很急!
對呀!兩個小時選六篇最好的出來,那得多快呀!還好選出來了。
后來呢?
后來?不知道!等通知吧!
后來就是老丫成功進入了長達半年的試用期。
編輯的工作工資雖然很高,但壓力大得很,每天都面對幾百份的投稿,每一份都要看。
老丫常常帶著厚厚一摞稿件回家來看,臺燈通常都要亮到凌晨一兩點,和在咖啡館加班差不多。
如此一段時間后,老丫突然宣布:你這里太吵了,還是我的小旅館里清靜。
如果稿子太多,我就不回來了。
況且那里到報社還近些。
別不高興,又不是不回來了。
我得把試用期熬過去,多難得的機會呀!
在沒搬到我家時,老丫交了一年的房租。
那時她手頭已不算太緊了,就趁有錢交了一年的。
可不久就住到了我那里。
房租當然要不回來,只好當成倉庫,把一些舊衣服舊書放在那里。
現在可好,又搬了回去。
送老丫回旅館,出來時,我心莫名地失落,有種分手的感覺,可能是錯覺。
為此我還干嚎了幾聲,就是沒有淚幫忙出來助陣。
投票就是硬道理!半夜碼字出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