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診?!
***!我是不是應該為我撿了條命,而跑到外面大放鞭炮?
我的命本來就沒事!卻因為誤診險些丟掉命!更丟了我的老丫!
我有放火燒掉那所醫院的沖動,但小泡理智些,找了做律師的朋友,拿著誤診報告和新的診療報告去那家醫院,結果可想而知。
在商品社會,口碑最重要,那家院長臉都白了,像個真正的癌癥患者,低三下四請求私了,這當然好。
什么都可以討價還價的,哪怕與命有關的,經過討價還價,我意外的獲得了八萬五的賠償。
不知那真正得了癌癥的家伙,拿著我的貧血報告是否能高興地多活了很久?
拿著那筆錢,小泡緊緊抱著我放聲大哭。
我知道不是因為我得到了一大筆錢,而是得到了一條命。
我不想流浪了,更不想搬家了,我想有個家,不大也沒關系,能住就好。
那筆錢我付了期,在一處交通還算便利的地段買了房子,四十多平的小戶型,一室一廳,六樓,分期付款,貸了三十年,我成了房奴,以后花錢得精打細算了。
人都是自私地。
我沒有怪老丫那么物質那么喜歡房子。
換做我。
也是一樣地吧!
房子其實不是房子。
對漂泊著地人而言。
那是家。
周圍地新鄰居都在叮叮咣咣地裝修。
我沒有錢了。
裝不起。
就自己想辦法。
老丫曾說過。
她喜歡日式地榻榻米。
我要實現她地愿望。
可是沒錢。
小泡看我上班時總是呆。
之前也知道了我買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