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案斷獄,當以證據為本,以情理為衡!要詳查、要細訪、要兼聽!要察其情,審其理,觀其色,察其言!豈能單憑主觀臆斷,豈能只靠刑訊逼供?!”
“動用刑訊,乃萬不得已之最后手段,豈能作為辦案之常規?爾等皆食朝廷俸祿,掌一方刑名,手中權力,關乎人命!若都如此草率武斷,視律法如無物,視民命如草芥!則國法何在?天理何存?民心何安?”
字字千鈞,句句誅心!如同洪鐘大呂,震響在每一個人的心頭。不僅是在斥責王明遠,更是在告誡堂下所有掌管刑獄之權的胥吏!
許多人臉上露出羞愧之色,有人暗暗握緊了拳,有人則陷入了沉思。
宋慈稍作停頓,讓這番訓誡深入眾人之心,隨后,他做出了裁決:
“縣令王明遠,玩忽職守,草菅人命,濫用刑訊,幾造冤獄!罪責重大,難堪其任!即刻起,摘去官帽,剝去官服,羈押待參!本官將具本上奏,將其罪狀明列,請朝廷及吏部嚴加議處!”
兩名宋慈帶來的親隨護衛立刻上前,毫不客氣地將王明遠頭頂的官帽摘掉,繼而剝去他那身綠色的官袍。王明遠如同被抽去了所有骨頭,癱軟在地,任由擺布,口中只剩下無意識的嗚咽。
昔日一縣之尊,轉眼已成階下之囚!堂下眾人看得心驚肉跳,凜然敬畏。
處理完王明遠,宋慈的目光再次掃過眾吏役,語氣依舊嚴厲:“爾等之中,或有附庸枉法、助紂為虐者,或有知情不報、漠然旁觀者!本官會給爾等一個機會,自今日起,若有知罪悔過、主動檢舉揭發者,可視情節從輕發落!若仍執迷不悟,企圖蒙混過關者,一經查出,嚴懲不貸!”
“自今日起,蔡縣一應刑名事務,暫由本官代管!所有舊案卷宗,重新核查!所有在押人犯,重新審問!絕不容許再有冤滯之事發生!”
一道道命令,如同雷霆之后的重塑之力,開始滌蕩這縣衙中積壓的污濁之氣。
陽光依舊照耀著公堂,那“明鏡高懸”的匾額似乎被擦拭得更加明亮。堂下的胥吏衙役們,在經歷了最初的恐懼和震撼后,心中竟隱隱生出一絲異樣的情緒——那是對法度的敬畏,是對公正的期盼,或許,也是一絲重新開始的契機。
宋慈坐在堂上,身影依舊挺拔。他知道,罷黜一個昏官容易,但要扭轉一種風氣,重塑一方吏治,卻非一日之功。
但今日,這雷霆之怒,必須劈下!這法度重光,必須彰顯!
因為這不僅是為了清算一樁冤案,更是為了,以儆效尤,正本清源。讓這蔡縣的天,真正清朗起來;讓這里的百姓,真正能相信——王法如爐,不枉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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