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府的冬夜向來寂靜,但這一夜,知府衙門后堂的燈火卻亮到了三更。
知州張毅披著狐裘坐在書案后,手中茶盞已涼透,他卻渾然未覺。案上攤開著一封密信,紙是上好的宣紙,字跡工整如印刷,內容卻讓他心驚肉跳。
“丑時三刻,黑松林。一個不留。”
沒有落款,只有一枚朱紅印章——北斗七星環繞著一個“癸”字。
張毅盯著那印章,手指微微發抖。這封信是一個時辰前送來的,送信的是個衣衫襤褸的乞丐,放下信就消失在街角。張毅立刻派人去追,卻一無所獲,仿佛那人從未存在過。
“大人。”師爺陳文推門進來,帶來一股寒氣,他身后跟著捕頭劉威。
“如何?”張毅抬頭。
陳文搖頭:“查不到。城門守衛說今夜無陌生人進出,街面巡查也說未見異常。”
“那這信難道是鬼送來的不成?”張毅將信紙重重拍在案上。
劉威上前一步,低聲道:“大人,黑松林那邊……王光押解的隊伍今日午后應當經過那里。”
張毅瞳孔一縮。
他當然記得。三天前,利州大牢移交這批犯人時,押送文書上蓋的是刑部侍郎的私印,附言只有八個字:“穩妥押送,靜候上命。”而侍郎大人的親筆密函中說得更直白:“犯人中有要犯,務必全數押至廣元,不得有失,亦不得深究。”
不得深究。
張毅為官二十載,自然明白這四個字的分量。能讓刑部侍郎親自過問,又要求“不得深究”的案子,背后牽扯的絕非尋常。
“劉威,”張毅緩緩道,“你帶一隊人,現在出發去黑松林。”
“現在?”劉威一愣,“大人,子時已過,黑松林距此五十里,就是現在出發,趕到也是寅時末了……”
“所以要快。”張毅起身,走到窗前,望著外面沉沉的夜色,“若是無事最好,若真有事……”
他沒說完,但劉威懂了。
“卑職領命。”劉威抱拳,轉身匆匆離去。
陳文這才走近,聲音壓得更低:“大人懷疑王光他們……”
“不是懷疑,”張毅打斷他,“是確定。”
他走回書案,拿起那封信,在燭火上點燃。火苗躥起,映亮他陰晴不定的臉:“這封信是警告,也是試探。警告我不要多事,試探我站哪邊。”
“站哪邊?”陳文不解。
張毅看著信紙燒成灰燼,才緩緩道:“陳文,你跟我多久了?”
“十一年了,大人。”
“十一年,”張毅苦笑,“你可知道,這十一年里,我經手過多少‘不得深究’的案子?”
陳文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