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結果讓陳鋒既震驚又驚喜,只能用非常滿意幾個字來形容。
李墨把212開過來,后邊拴了個小腿粗的木頭棍子,當壓到蝴蝶雷時,立即觸發爆炸裝置。
轟的一聲悶響,棍子斷成兩截!
陳鋒按照經驗判斷出,這個威力或許不足以致命,但絕對能在瞬間將踩中蝴蝶雷士兵的腳掌給炸飛!
戰場上,給敵人造成巨大殺傷,固然重要。
可如果能夠給敵人兵員造成永久性殘疾,比直接殺死要有效多了!
通過受傷戰士占用了更多醫療資源,讓其他受傷的得不到及時治,療從而最終達到影響整體軍心的目的。
并且,殘疾戰士即便在退伍之后,每個月還會領取津貼,無形之中又占用了相當一部分資源。
人數多了,是能夠拖住敵國的經濟發展的。
最重要的一點還在于,這一款蝴蝶雷布撒面積廣、隱匿性強、觸發幾率大,還不用考慮天氣因素,較之傳統反步兵雷存在的威脅時間更久,對敵對勢力,無論士兵還是民眾,都能造成極大的心理陰影!
想想看,戰爭結束,對咱們抱有極大仇視心理的敵方民眾,在耕地過程中,不小心觸發蝴蝶雷,轟的一聲后,不是斷胳膊就是斷腿,農業還怎么發展?
關鍵蝴蝶雷造價賊便宜,也就比機槍子彈,貴了那么一捏捏。
就憑現在咱們家的生產力,完全可以做到讓這款蝴蝶雷,覆蓋敵對勢力全境!
“小林、小周!”
“到!”
林城、周齊云同時上前一步。
“我命令你倆,帶上這款蝴蝶雷,立即帶槍啟程趕往帝都軍區,我會電話匯報,請軍部驗收。”
“是,保證完成任務!”
林城、周齊云同時敬了個標準軍禮,轉身去準備。
為什么要帶槍?
這年月的治安狀況,可遠遠不如四十多年后。
八十年代初期,某地標語明晃晃的寫著:搶劫警車是違法行為。
更別提還沒禁槍、民風彪悍的七十年代末了!
……
1979年2月17日。
元宵節結束后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
——狗仗熊勢,犯我邊境,侵我領土,殺我邊民!
【從1975年下半年以來,敵對勢力屢屢進犯我邊境,制造流血沖突事件……在我方多次提出抗議與交涉之后,敵對勢力依舊我行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