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五歲追著手賤的鄰居小孩滿街跑,十五歲把造我黃謠的同桌送進派出所,十八歲和旺財一起將霸凌我的太妹摁在地上抽。
溫柔賢惠只會被吃干抹凈,有仇就報才過得舒心暢快。
一直就這么活到了二十五歲,我嫁給了大學同學方明宜。
出嫁前,常年在外當兵的爸爸趕回來看我,淚眼婆娑:“乖乖,要是以后在婆家受了欺負,一定要告訴家里,爸和奶奶給你做主!”
我笑了。
“爸,你誤會了?!?/p>
“我不是去伺候公婆的,我是去給他們家當話事人的。”
公婆基礎,兒媳就不基礎
……
戀愛時,方明宜就跟我坦白了家庭情況。
“說實話,我父母自己有退休金,養老不用擔心。最大的問題,就是他們性格太軟弱了,不扛事?!?/p>
“這些年我一直在努力改變他們,如果你很介意的話,我也不想耽誤你?!?/p>
聽完他說的那些事例,我揚揚眉毛。
這才哪到哪兒。
城里人就是含蓄,跟我在鄉下的見聞比起來簡直是小兒科。
方明宜溫和體貼,長得俊俏,家庭條件也好,在我的可選擇范圍內已經是天花板了。
我點點頭:“沒問題,不過以后你得聽我的?!?/p>
婚禮當天,我穿著一身紅裙,挨桌給親戚們敬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