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纖維復合材料?
這可不簡單。
龍國碳纖維復合材料從60年代就開始研究,到70年代舉國體制推動。
再到80年代,科委鼓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
2002年龍國托rk公司加工制造10噸級(12k)預氧化、碳化中試線,項目歷經7年才勉強驗收,運行效率不高。
之后碳纖維發展一直處于停滯不前的狀態。
2002年后,吉林化學、京城化工大學等眾多科技機構投身其中。
光威復材、中復神鷹等企業紛紛入局,碳纖維應用從國防領域逐漸擴展到民用領域。
并且,市面上能生產的主要是t300級別。
低于t300級別的強度主要用于紡織、體育用品,比如釣魚竿、自行車車架等低端產品。
性能接近“普通纖維增強材料”,不屬于高端碳纖維。
而高于t300的級別屬于“高性能碳纖維”,拉伸強度普遍超過48gpa。
比如t700為48gpa,t800為549gpa,模量會更高。
這種碳纖維級別的主要用于航空航天。
比如,現在研發的殲20機身,以及波音的787機翼等高端軍工等領域。
但技術壁壘和成本遠高于t300。
難度極其大。
材料專家陸研眉頭緊鎖:“根據我們的調查,不光是‘718工程’需要使用碳纖維復合材料。”
“軍艦,火箭,衛星,潛艇等幾十個研究所,都需要使用這種材料作為基礎!”
“按照設計,一架戰機需要t700級碳纖維復合材料占比達到20。”
說著,陸研指著屏幕的模型圖說道:“其機身、主翼、垂尾翼等部位都大量用到碳纖維復合材料。”
“總占比已達27。”
由于碳纖維在航天航空等國防工業中有重要用途,西方國家將其視為軍用物資。
“他們依據所謂的‘巴黎統籌條約’,對我們實行嚴格的技術封鎖,不轉讓生產技術。”
“我們的冶金部就曾支持魔都碳素廠試圖引進鷹醬的hit碳化設備,但被鷹醬國防部否決了。”
西方國家不僅限制技術轉讓,還對相關生產設備的出口進行嚴格管控。
吉林化學工業公司曾想從世界各知名碳纖維公司購買設備,均因“巴黎統籌條約”限制而受阻。
最終只能從約翰牛rk公司購買了一套生產能力為100t(12k)a的碳化設備及相應測試儀器。
另外,小日子也對龍國實施高性能小絲束碳纖維技術的嚴格封鎖和產品禁運。